按照学校“三名工程”的整体要求和部署,近日,由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务科、学工部主办、思想政治教研组承办的思政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培训活动,在学校匠心楼会议室举办,培训活动由思想政治教研组组长刘毅主持。
这次培训的主讲人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省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民商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与公安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乐山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乐山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乐山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乐山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龚卫东教授。
龚卫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将“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内容有效结合起来和老师们进行分享。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龚教授在培训中指出:“法律知识要进课堂,要不断增强学生权益保护意识,要学会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整个学校要积极营造师生学法用法的整体氛围,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培训过程中,龚卫东引入了几个典型案例,分析了当前青少年容易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龚卫东指出:职业学校的老师应该更多地让青少年能够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社会的法治化水平,形成理性的、规范化的行为方式,遵守法律,养成守法的好习惯。通过加强普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素养而使他们更能够主动参与到法律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为司法公正和法治文明的实现做出贡献。
班主任、思想课教师、全校教职工都应该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重视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这样才能培养一代又一代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才能为实现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