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实验小学三年级11班、12班、14班开展了《学法、知法、守法,做阳光文明少年》为主题的法治讲座,讲座由乐山市公安局刑警李树坤主讲。
李树坤告诉同学们什么是守纪律,讲规矩。要自觉遵守纪律,不能随心所欲,这是尊重老师的行为,还是学好知识的重要保证。
随后,李树坤细介绍了同学们身上容易出现的三种行为:不良、违法及犯罪行为。不良行为不加以改正,将会把人引向犯罪的深渊。语重心长的话语使同学们意识到,哪怕是再小的错误也要引起重视,及时改正。
活动最后,李树坤分析了很多案例,包括校园暴力、毒品、火灾等方面。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学们都认识到冲动是魔鬼,遇事千万要冷静,不能故意冲撞同学;不能给同学取难听的绰号;不能联合大家孤立同学;不能用语言攻击或欺凌同学;更不能打骂同学。管住自己的嘴,不说伤害别人的话,多说赞美欣赏别人的话;管住自己的手,不去欺负、冲撞别人,多做帮助别人的好事情。
讲座在有奖问答中结束了,它就像一场及时雨,增强了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决心遵守纪律。心中时刻装着他人,尊重老师和同学,注意友善谦让,注意礼貌用语。
乐山市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