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切实做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意见明确,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通过开展专题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务工人员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教育引导。要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引导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结合劳务用工基地建设,向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宣讲儿童优先理念,宣讲促进儿童发展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正确的监护方法,引导其提高监护能力。
意见强调,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大对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加强困难救助和人文关怀,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企业劳务基地建设,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状况,通过结对帮扶、慈善救助、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