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要求,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乐山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如下:
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按4批次错峰入学。
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于4月1日开学复课;
初三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于4月7日开学复课;
初一、初二年级和小学所有年级于4月9日开学复课;
幼儿园、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于4月13日开学复课。
各地各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开展培训、校园整治、评估验收的步骤和程序,切实抓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凡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
各地各校要全面做好线上教学质量诊断评估,做好与线下教育教学的有效衔接,制订针对性的学期学科教学计划。要利用开学第一课,集中开展疫情防控、家国情怀和心理健康集中辅导。
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温馨提示
开学之前,学生如出现发热或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乏力、干咳的,请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学校,身体健康方可返校上课。
开学以后,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