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并服务国家新发展战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新时代乐山职业教育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9月8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乐山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是我市未来5-10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为全市各地各校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指南,为全市职业教育“十四五”乃至“十五五”描绘了可展望、可实现的宏伟蓝图,为加速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和方向,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突出地方特色。《方案》立足乐山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立足乐山职教发展基础,遵循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基本精神和方向,突出地方性、地域性、本土性,突出将国家和省改革目标任务在乐山落地落实。在改革目标上更加细化、聚焦;在任务措施上更加具体、明晰;在职责分工上更加精准、明确。
突出最新精神。由于《方案》起草、修订和审议时间跨度较长,便于吸收先进经验,及时将全国职教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融入《方案》,强化了产教融合、政策供给、制度创新和工匠培养等内容。
突出体系构建。《方案》在管理体制、办学体系、培养体系、治理体系,以及保障体系上作了较为系统和完整的设计和安排,特别是在产教融合体系、中高职衔接体系、普职沟通体系、终身教育体系方面推动系列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体系的现代化。
突出现代治理。《方案》把职业教育现代化和现代治理作为主线和重要目标进行设计,着力从办学理念、现代学校制度、信息化、科研能力、对外开放等方面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和现代治理。
突出质量管理。《方案》把全面质量管理和高质量发展作为文本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构思主线,突出职业院校办学基础能力、内涵发展能力、社会服务能力提升,以“三教改革”“三全育人”改革、“1+X”证书制度改革、现代学徒制改革为抓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示范项目。
突出政策保障。《方案》把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作为乐山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和亮点进行设计,提出建立和制定6项具有创新性和保障性的制度和政策。
为主动适应并服务国家新发展战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新时代乐山职业教育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达标、扩容、提质、培优”思路,以能力建设和现代治理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一中心两基地三区块”创新布局和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总体目标
经过5至10年时间,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备、结构布局更加科学、类型特征更加鲜明、产教融合更加深化,职业教育的供给结构和质量与产业人才需求更加匹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满意度明显增强, 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总体水平迈入全省前列,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为乐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和人才支撑。
重点任务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健全办学体制机制
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着力提高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战略规划能力、服务保障能力、依法依规监管能力。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将职业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规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培养体系
完善职业启蒙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纵向衔接培养体系。建立分学段一体化的职业启蒙教育体系,将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职业规划、劳动实践融入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课程内容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设一批示范职业教育体验中心、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基地。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布局
3.调整结构布局
构建“1+6”职业教育新格局。“1 城”:加快推进苏稽新区大学城(职教城)建设,按“产、教、城”融合发展思路,加快推进乐山一职中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建好“政产学教研创”一体化职教改革试验园;“6 区”:6 个职业教育产业服务区,即峨眉山职业教育产业服务区—服务大峨眉旅游圈文旅和食品饮料产业,五通桥、沙湾职业教育产业服务区—服务绿色硅谷、精细化工和新型建材产业,夹江职业教育产业服务区—服务民用核技术应用和先进新材料产业,犍为、沐川职业教育产业服务区—服务现代物流和装备制造产业,金口河、峨边、马边职业教育产业服务区—服务小凉山旅游圈康养生态产业,井研职业教育产业服务区—服务现代农业产业。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优化专业设置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预警机制。精准对接成渝地区产业布局和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布局,调整建设相应专业和专业群,重点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和电子商务等领域专业建设,专业设置与产业匹配度达 90%。支持每所职业院校重点打造 2—3 个与乐山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特色专业。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5.强化中职基础地位
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乐山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实施职业学校达标建设,整合提升 1200 人以下“小、散、弱”中职学校,校均办学规模力争达到 3000 人以上,推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品牌项目。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推动高职内涵发展
高质量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申办、增设技师学院,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成一批高水平专业(群),支持骨干示范高职专业申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培育体系,扩大医疗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现代服务等领域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培养更多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提升职业院校服务能力
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鼓励职业院校在充分、有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利用自身专业、技术、师资、设备优势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咨询服务、技术研发、专利转让、成果转化、社区教育、职业体验等社会服务。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职业院校与社区共建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文化服务站,参与社区治理。鼓励职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办学,共建共享,在残疾学生中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推动产教融合发展
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常态化政校企产教对话制度。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和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实施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在康养旅游、光伏新能源、中医药等领域打造 1—2 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示范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高等学校与产业园区共建创业创新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研学基地。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大力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四、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9.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改革,完善优化德育课程体系,推进职业院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积极开展职业院校学生文明风采活动,着力培育职业院校工匠文化、质量文化、职业文化,培育学生创新、创业、创造和工匠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诊改制度,积极探索学分制管理。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实施双师队伍建设计划
构建市—县—校三级师资培训体系,实施“五年一周期”全员轮训计划。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着力推进“双师型”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到 2022 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 50%。高标准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覆盖主要专业领域的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培养一批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技能大师、专业带头人等,建设 20 个以上省、市级职教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大力推进治理能力建设
11.健全现代学校制度
完善职业院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依法治教、专家治校、章程办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学校制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依法办学水平。探索公办高职院校在内设机构设置限额内,将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权以及人才招聘权、职称评审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权下放学校,激发学校内生动力和办学活力,探索推行职业院校全员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建立职业院校办学行为监督、审计和查处机制。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加强科研能力和信息化建设
建立市—县—校三级职业教育教科研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加强职业教育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职领衔、兼职发力的高水平专家团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教科研项目,着力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全省影响力的职业教育科研成果。以信息化助推职业教育现代化。加强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和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养培训,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建成一批高水平虚拟仿真实训室(工厂)。建设乐山市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创建 50 门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字经济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职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各地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激励政策
优化职业院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有利于调动学校积极性、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高等学校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研项目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以及面向企业和社会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所获收益中发给科研人员及其团队的劳动报酬,由主管部门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单位工资总额。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产生的收入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可确定40%用于人员分配,由主管部门据实核增,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
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按照每年分别不低于 1.2 万元和 0.6 万元的标准落实公办高职、中职学校生均经费,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或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加大对信息化、科研能力、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保障支持力度。鼓励各地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各地各校特色、示范、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保障职业院校建设用地供给,新建、改扩建公办职业院校所需土地由政府统筹解决。新建、改扩建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按照国家规定供地。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营造发展环境
清理调整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公平限制条件,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杰出技术技能人才、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的表扬奖励力度。实施市政府对职业教育年度督导评估制度,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质量第三方评价制度。发挥各级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
市营商环境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