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地区提出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的应用,建立教师退出机制,以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对此,有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这能有效避免教师“躺平”现象;也有教师直言:“平时教学工作已经很多了,再进行考核,压力太大了……”
事实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也提出,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记者梳理发现,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北京市丰台区等地,已出台文件探索建立相关机制。
为何要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在落地过程中,如何制定科学的教师评价标准,避免加重教师不合理负担?机制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其他哪些配套政策支持?记者对此展开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