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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小学师生到沙湾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研学实践活动

来源:沙湾区教育局  作者:宋玥儿 李荣富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6-05

为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校园法治教育实效,创新普法教学形式,打造行走式法治思政课堂,62日,乐山市沙湾小学组织36名师生前往沙湾区人民法院开展沉浸式法治研学实践活动。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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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人员陪同引导下,师生先后参观法院办案大厅、业务办案区。法院干警结合场地职能,细致讲解案件受理、立案、审理全流程与各类法庭设施使用规范。通过实地观摩,全体学生近距离感受司法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破除对司法工作的陌生感,初步建立对法院职能、司法程序的基础认知。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全体人员有序进入审判庭旁听盗窃案件公开庭审,完整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定庭审环节。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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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本案案情开展现场法治警示教育:本案被告人因抱有侥幸心理,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最终触犯刑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学生,盗窃行为不以涉案财物价值、作案次数界定是否违法,单次偷窃属于品行过错,多次盗窃则性质恶劣、涉嫌刑事犯罪。青少年处于三观与品行养成关键阶段,务必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私自侵占他人财物既违背社会公德,又触碰法律红线,既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会断送自身成长前途。要求全体学生自觉摒弃贪小便宜的心理,坚守底线、不取不义之财,同学之间相互提醒、彼此监督,自觉远离各类偷窃违法行为,树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真实案例与专业宣讲相结合,有效强化了学生的法律敬畏意识。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在专题普法小课堂环节,法官结合未成年人成长特点,区分日常随手取用他人物品与刑事盗窃的法律界限,详解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涉盗对应的法律后果,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合校园日常的实用法律知识,纠正学生普遍存在的“小偷小摸不算犯法”的错误认知。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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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互动知识抢答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答题互动,答对题目者领取普法纪念礼品。以趣味竞赛的形式检验课堂学习效果,帮助学生巩固盗窃罪相关法律知识点,提升学法主动性。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在模拟法庭实践环节,由学生自主认领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等庭审角色,参照真实盗窃案件流程完整复刻庭审全过程。参演学生按照司法规范完成案情宣读、举证辩论、当庭合议等流程,在角色扮演中活用法律知识,切身感悟各司法岗位工作职责,深化对案件审理逻辑与法律适用的理解。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在研学心得分享环节,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将严守法律与道德底线,规范自身言行。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据该校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成功将法治课堂从校内延伸至司法一线,切实提升了学生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与沙湾区人民法院的普法合作,常态化开展多元化法治实践活动,持续完善行走式法治思政课程体系,以实景普法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o3h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沙湾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李进  由四川教育在线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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