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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实验中学八年级7班开展学生欺凌普法主题班会

来源:乐山市实验中学  作者:唐佳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10-28

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预防学生欺凌事件,营造安全、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近日,乐山市实验中学八年级7班特邀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王毅走进班级,开展“学生欺凌的违法后果”主题普法班会,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课。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一、专业宣讲,剖析欺凌“真面目”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班会开始,王副支队长以 “什么是学生欺凌”为切入点,结合实际案例与法律条文,清晰界定了学生欺凌的概念与特征。他指出,学生欺凌并非简单的“同学打闹”,而是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伤害、侮辱行为,包括直接欺凌(肢体欺凌、语言欺凌)与间接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为让同学们直观认识学生欺凌的普遍性与危害性,他援引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及公安机关统计数据,展示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的现实状况,一组组真实数据让同学们深切感受到:学生欺凌离我们并不遥远,其危害更远超想象。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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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案释法,明确违法“重后果”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学生欺凌没有赢家”,王副支队长从施暴方与受害方双向视角,剖析了学生欺凌的严重影响。对施暴方而言,情节较轻的将面临学校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则可能受到公安机关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罚责任。对受害方来说,不仅会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更会留下长期的精神阴影,甚至产生厌学情绪、被迫转校。他结合乐山本地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施暴学生家长承担的经济责任赔偿。同时,也介绍了学生写保证书道歉、学校与公安的联合处置的流程,让同学们对“违法成本”有了具象认知。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随后,他聚焦《治安管理处罚法(拟于2026年实施)》中责任年龄的规定,以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与学生欺凌相关的刑事罪名,逐条解读法律条文,明确不同年龄段、不同欺凌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警示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欺凌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三、互动答疑,筑牢法治“防护墙”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就“遭遇欺凌如何正确维权”“如何区分玩笑与欺凌”等问题积极提问,王副支队长耐心解答。他强调:遭遇欺凌要敢于说“不”,及时向老师、家长、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同时,也要学会尊重他人,不做欺凌的参与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班会最后,王副支队长以“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寄语全体同学,希望大家在青春年华里,知法守法、互敬互助,共同守护纯净的校园成长环境。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此次警校联动的普法班会,不仅让同学们对学生欺凌的违法后果有了专业、深刻的认识,更在心中种下了“法治”与“友善”的种子。班级将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携手家庭、社会构建学生欺凌“防护网”,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8e0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乐山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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