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2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乐山一中积极响应号召,于近日晨读时间,组织初2028届全体同学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
清晨的校园里,朗朗读书声格外清脆。初2028届四个班的同学们在班主任和语文老师的带领下,齐声诵读宪法部分条款。晨读时间虽然短暂,但字字句句都蕴含着宪法的庄严与力量,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青少年中开展宪法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校一直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此次“宪法晨读”活动,是我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晨读这种形式,让同学们在诵读中感受宪法的神圣与庄严,理解宪法与每个人生活的密切关系,认识到宪法不仅是“高大上”的国家根本法,更是保障每个公民权利、规范社会行为的“生活宝典”。
初2028届管理组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让同学们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我校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引导全体师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让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宪法晨读内容节选: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乐山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