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实验中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以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根据初中教育的特点和初中生心理发展的规律,以学生的人格健全、身心发展为根本,结合学校“优教育人,优学高效,优长发展”的办学理念,认真有效地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各方面的工作,让每一位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了解自我、悦纳自我、超越自我;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做会做人。
心理中心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场所,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主阵地”,加强心理中心的建设刻不容缓。科学规范的心理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我校于2009年建立心理中心,开始了塑造学生美好心灵的工作,成立了“校长-分管副校长-德育处-心理中心-年级主任-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这样的一条工作线,并发动了全校师生以及学生家长,共同努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心理工作是我校的特色工作,也是重点工作之一。
2009年至今,该校心理中心形成了系统而有效的工作模式,2015年在市委政府和烟草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建成了“乐山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中心目前共建立了十三届学生的心理档案;办成了学生家长喜爱的心理健康报《心视野》,目前已出版二十八期;每月每班的心理主题班会让学生自己探索解决心理困惑的办法;七年级系统化的心理课、八年级学习动力辅导、九年级考前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在不同阶段发展自我;成功开辟了家长学校——心理板块,为家庭心理教育提供了更专业的帮助;排演的校园心理情景剧多次获得省市级奖项;开展了青春期女生心理特点、学生考试焦虑、自伤行为的家庭干预模式等相关研究,在平时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其形成理论指导;心理教师长期参加各级巡讲、入校协助,将心理工作的经验辐射到马边、峨眉、夹江、沙湾等各区县,促进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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