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公安局民警、乐山一中法治副校长刘剑波警官为乐山一中高一、高二全体同学带来了一堂主题为“对校园欺凌说‘不’”的讲座,刘剑波精彩的授课,让同学们深刻意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以及预防校园欺凌的必要性。
为了考查大家的法律知识,刘剑波还与同学们进行了趣味问答,激发同学们的积极性。校园欺凌是一个严肃的话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中规定,对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情节的,有关部门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一次次变本加厉的施暴……在刘剑波列举的真实案例中,大家发现:施暴者大多都是未成年人。在如此美好而鲜活的青春年华,应为梦想而不懈奋斗的他们却误入歧途,留下了一生的污点,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对校园欺凌说“不”,需要大家共同行动,履行自己义务。
针对校园欺凌频发的现象,作为中学生,应当如何应对呢?
刘剑波讲道:当自身遇到校园欺凌时,要保持冷静,不能以暴制暴,保护好自己并想办法留下证据,事后再寻求老师或家长的帮助。而遇上他人遭遇欺凌时,不可冲动行事,牢记安全第一,但也不可袖手旁观,尽己所能提供帮助。
识别校园欺凌同样重要。比如,校园生活中,肢体冲突一定就是欺凌吗?需视情况而定。高中生间发生矛盾是常态,只要我们不以蓄意伤害他人为目的,一点小打小闹,反而会为校园生活增添一份乐趣。
讲座结束了,同学们意犹未尽,纷纷表示面对校园欺凌,坚决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拒绝成为残忍的施暴者。
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心存敬畏,行有规范”,让我们携起手来,将法律条文镌刻于心,让冬日暖阳消融人与人心灵间的隔阂,为校园带来美好与清朗。
乐山一中